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销行业2016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 【 2017-05-26 】

                                                          商办秩函[2017]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直销行业发展情况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导和服务行业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度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直销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行业管理方式,完善相关工作职责。要结合本地直销行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统计工作动态化、科学化、常态化,为有效实施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要加强督导,将统计工作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重要抓手,督促企业保证数据质量,按时完成数据报送。

二、主要任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做好2016年行业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同时对本地区直销行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包括直销行业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及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管理等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直销企业统计数据和直销行业管理工作总结于2017610日前分别上传至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三、做好保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要树立保密意识,未经商务部或直销企业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直销企业的经营数据。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将适时对各地直销行业统计工作开展抽查,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较差的企业进行通报。


 

附件:1、直销企业2016年销售业绩统计表

2、直销企业2016年经营管理统计表

3、直销企业2016年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统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17518

2016年直销行业统计报表.doc